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车河选矿厂矿产品运输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8-05-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矿产品运输,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项目地点:南丹车河选矿厂
合同估算价:222.96万元
合同期限:一年。
招标范围:
标的 |
产品 名称 |
启运地 |
目的地 |
里程 |
运输量(吨/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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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 |
锡精矿 |
车河精矿库 |
来宾冶炼生产厂区 |
330公里二级路 |
1100 |
|
标的2 |
锌精矿 |
车河精矿库 |
车河火车站 |
8公里 |
4300 |
|
合计 |
年总运输量约64800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本金要求达到人民币50万元以上,具有1年以上的经营期,年营业额100万以上,并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符合交通运输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
3.2有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货物保险合同及保单,锡精矿运输每车保险赔付额250万元及以上,
3.2交纳投标保证金4.5万元;
履约担保,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车河选矿厂签订矿产品物流运输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元)
3.3 ☑有要求,具有矿产品或类似行业物流经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