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佳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园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
无锡佳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园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
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528_-1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能制造园(项目名称)已由无锡惠山区发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惠山发改备779号)惠山发改备7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佳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佳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工程规模:建筑物层数(最大):2层;标段合同估算价:16000.00万元;标段总建筑面积:39,631.58平方米;建筑物高度(最大):23.2米;单跨跨度(最大):11.37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38526.56平方米;1#研发中试楼建筑面积38526.56m2,地上2层,建筑高度23.2m,单跨跨度11.37m;泵房954.88m2;门卫150.14m2
计划工期: 21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16000万元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土方、桩基、装饰、幕墙、给排水、电气、消防、智能化及室外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39631.58m2,包括:1#研发中试楼建筑面积、泵房、门卫)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3.1.3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近五年在本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单体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的工业厂房建筑。要求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招标(邀请招标)中标通知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数据信息库为准,缺任意一项为此项不合格。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建筑面积为准,类似工程有效期自2013年5月28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
3.1.4信誉要求:/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5.1[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3.1.5.2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
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1.6.4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28日 9:00时至2018年06月01日 16:00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25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