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其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招标项目;
2、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8-17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内容:
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选1家农产品安全检测机构承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区域部分农产品快检业务;
2)对辖区2家农贸市场和2家大型超市销售的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蓄禽类、水产品的兽药残留进行快速抽检,将《样品信息登记表》、《检验结果汇总表》和《不合格信息登记表》以及结果分析报告等检验资料报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快检品种、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及批次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量/天 |
总天数 |
合计检测批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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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农贸市场快检品种及批次 |
1 |
水果蔬菜 |
180批次 |
360 |
64800批次 |
|
2 |
肉类 |
10批次 |
360 |
3600批次 |
||
3 |
水产 |
10批次 |
360 |
3600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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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超市快检品种及批次 |
4 |
水果蔬菜 |
54批次 |
360 |
19440批次 |
|
5 |
肉类 |
2批次 |
360 |
720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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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产 |
4批次 |
360 |
1440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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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93600批次 |
3、预算价:165万元
4、项目实施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5、本项目落实扶持中小企业、鼓励环保、节能及需要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农产品安全检测评估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检验结果;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8、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需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9、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 29 日至2018年6月 4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