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夷齐路(南半段)道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河北夷齐路(南半段)道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528_100795465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招标编号:201805018
1.招标条件*************************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道路,长1450米,道路红线宽30米,其中机动车道宽15米,两侧设置非机动车道个7.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人行道工程、雨水、污水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附属安全设施。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计划工期:5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7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否则按无效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为在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2018年5月28 日9时00分至2018年6月1日17时00分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