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分公司所属火电企业2018年度钢球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720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2/17-CL-0101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四川分公司所属火电企业2018年度钢球集中采购 |
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煤机组2018年度生产所需的钢球。此次采购估算总量:720吨,其中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磨煤机钢球170吨、湿磨机钢球70吨;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磨煤机钢球180吨、湿磨机钢球300吨,最终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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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四川分公司所属火电企业2018年度钢球集中采购】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具有开具17增值税发票的资格,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
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除需提供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外,还必须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若为代理经销商,除需提供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外,还必须提供所供生产厂家经年检合格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还需提供钢球产品销售的相关业绩及证明。
4.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没有发生过不良投标行为或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8-05-29 09:00到2018-06-0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8-05-29 09:00到2018-06-0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