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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配套引增合一改造工程变频器及配套设备采购【重新招标】招标

   日期:2018-05-3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配套引增合一改造工程变频器及配套设备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配套引增合一改造工程变频器及配套设备采购【重新招标】招标
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配套引增合一改造工程变频器及配套设备采购【重新招标】招标
 发布时间:2018-05-30
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配套引增合一改造工程变频器及配套设备招标
招标编号:HNZB2018-05-03087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号机组为2×135MW超高压燃煤供热发电机组,1号、2号机组分别于2010年11月和2011年1月投运。电厂计划对1、2号机组进行引增合一改造,改造配套更换引风机变频器及配套设备。 采购4台变频器(进口品牌)、2台高压电机及配套设备,包括供货、运输及指导安装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2.3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产品的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需提供制造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4产品的制造商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5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三年内无诉讼证明。
2.7投标人应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行业、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或者业绩;不得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等证明材料。
2.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8年05月30日9:00起至2018年06月05日17:00(北京时间)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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