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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国电厂二期厂外灰场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5-31     浏览: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2、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塔国电厂二期厂外灰场施工项目招标地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
  1、招标条件

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塔国电厂二期厂外灰场施工项目

招标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6)有与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的业绩(在塔吉克斯坦有过类似施工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7)具有提供持续增值服务的能力。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业绩要求,各类项目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1)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2013年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项目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业绩2个及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公开通报批评。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相关禁止承包规定的行为;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实施需要。

3.4.1安全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4.2质量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戴工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865824102

邮箱地址:1360568151@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36056815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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