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景洪水电厂(以下简称:景洪电厂)采用自筹资金,就景洪电厂2018年库区淤积及尾水水下地形测量(招标/合同编号:JHDC2018/D0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一.工程概况
景洪电厂分别于2009年及2014年两次进行水库淤积测量,掌握了必要的水库淤积信息,为电厂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数据支撑。目前,坝前机组进水口、右岸冲砂底孔及尾水、引航道的水下地形未进行测量,缺少相应的数据及图纸资料。
随着上游电站的蓄水发电,景洪电站运行方式也在调整;2016年12月景洪电站升船机正式试运行,景洪港至思茅港航线上船舶数量日益增多;2017年景洪电站大坝进行的首次定检上,专家提出应对进水口及右岸冲砂底孔前的水下地形进行测量。基于上述原因,为充分了解水库运行情况,保障航运安全、完善资料,同时根据《水库水文泥沙观测规范》(SL339-2006)的相关要求,计划开展2018年库区淤积及尾水水下地形测量工作,尽快对库区纵横剖面、坝前及尾水区域进行地形测量十分必要。
二.招标范围及工期要求
景洪电厂2018年库区淤积及尾水水下地形测量,包括控制测量、水库纵横剖面测量、库区地形测量、数据处理及数据建库、三维可视化管理系统建设。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计划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法人地位: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2.资质要求: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须包含“工程测量”或“水利工程”或“地理信息系统”业务范围)。
3.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4.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围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严重违约、合同欺诈及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完成以前所签合同,将被认为是对本次投标没有资格的充分理由。
5.企业业绩:投标人应有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至少提供一项近5年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6.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