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海甸校区食堂合作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受海南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食堂合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南大学海甸校区食堂合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NJY2018-1-1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标段2: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第六食堂一楼合作服务项目
标段4: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第五食堂二楼(南)合作服务项目
标段5: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第五食堂二楼(北)合作服务项目
标段6: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第七食堂一楼合作服务项目
标段8: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第一食堂二楼及第四食堂合作服务项目
标段9: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第六食堂三楼合作服务项目
另还有一个清真食堂合作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另附。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1.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或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1.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或者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2.2投标人具有年检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正在经营的学校食堂项目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视为符合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3本项目设有食堂年营业额最低报价,投标人必须满足年营业额最低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4投标人是依法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且三年内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提供承诺书)。2.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
时间:2018年05月31日09:39至2018年06月07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1日08: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1日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