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人民医院2018年第一包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受陕西省人民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对陕西省人民医院2018年第一包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人民医院2018年第一包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人民医院 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256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2018年第一包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际、国内相关标准;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设备质量、安全合格,技术规格、物理特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4、供应商为制造厂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不需提供); 5、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进口产品提供“进”字号产品注册证); 6、投标产品为进口设备的提供产品制造厂商授权书或代理经销证明(制造厂商直接参与不需提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注: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8日,上午8:30至12:30,下午1: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