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作业区2018年零星维修服务(第三标段)招标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作业区2018年零星维修服务(第三标段)招标
招标编号:ZY18-XA403-FW409
一、招标条件
第五采气厂作业区2018年零星维修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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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第五采气厂作业区为满足现场生产、生活要求,确保生产设施完好,需及时对生产、生活设施进行更换、维修,保证作业区日常生产、生活正常开展。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具体以每个标段的维修方案为准。
三标段:作业四区2018年零星维修
2.3服务地点:第五采气厂作业四区区部及所属集气站
2.4计划工期:2018年7月7日至2017年12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游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有生活设施维修及装饰、水电、办公设施维修、加工制作等同类业绩。
3.5投标人最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最新的(2017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状况。
3.6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要求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清晰的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不接受单独递交的“告知函”,需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3.7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7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