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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供电分公司2018年车辆维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5    
核心提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崇州市供电分公司2018年车辆维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DF1804068招标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崇州市供电分公司2018年车辆维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DF1804068
招标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供电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49万元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供电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崇州市供电分公司2018年车辆维修项目
招标范围: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崇州市供电分公司所有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并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账户冻结、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投标禁入期;
3.1.4 提供本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所投项目适用税项和适用税率的声明。
3.2 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需具备(满足)以下资质
3.2.1对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有1个及以上的类似业绩,附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
3.2.2对投标人财务要求:提供上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提供本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所投项目适用税项和适用税率的声明。
3.2.3具备二类及以上的机动车维修资质。
3.2.4投标方需提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的证明材料或文件。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信誉要求
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采购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②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封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开封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或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应答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应答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采购工程实施需要。
4.招标书的发售
4.1凡愿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04日至06月0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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