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路南区城中村尚德村、景庄子村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唐山市路南区行政审批局以路南审批准字【2018】5号核准批复,以南审批招【2018】5号核准招标方案,项目业主为唐山市诚安房地产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唐山市诚安房地产开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唐山市路南区城中村尚德村、景庄子村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
2.建设 新建项目位于唐山市路南区稻地镇(原稻地镇木材市场区域),唐曹公路西侧、绕城高速南侧、稻地镇政府北侧。施工一标段包括5栋高层住宅1#、2#、3#、4#、5#楼(主楼为地下2层地上18层),2栋配套建筑16#(燃气调压站)、17#(换热站),2栋商业1#、2#商业(2层),地下车库。住宅为剪力墙结构基础为筏板基础。其他建筑为框架结构独立基础(活动中心为筏板加柱墩基础)。建筑面积:87326.58平米。
4.资金来源:自筹;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 期:480日历天;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清单、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2018年6月 3日8:30至2018年6月 8日17:30止。
4.3招标文件质疑时间:2018年6月 15日17:30前提出,发送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超期视为无异议。
5.本项目评标应用“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信用综合评价占评标总分的比例为5%。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以评标当日从河北建设网或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 25日9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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