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刘渠至古庄滩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刘渠至古庄滩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已由庆阳市交通运输局以庆市交建【2018】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补助及镇原县自筹,项目业主为镇原县,招标人为镇原县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及标准: 镇原县刘渠至古庄滩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全线采用四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路线全长为9.8公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最大纵坡1.068%,最小平曲线半径70米。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0米。路面结构采用4厘米沥青混凝土(AC-13)面层+18厘米厚5%水泥稳定天然砂砾基层,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一Ⅱ级,路基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25。 2.3、监理服务期:29月 。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工程监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监理合同段。 2.6、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交通运输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 3.2 投标单位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部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3年以上公路监理经历;投标人近三年内成功完成过两个及以上类似公路施工监理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4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评定为C、D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 活动的,由评标(评审)
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 3.5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导致招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负。 3.6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招标人使用电子设备进行身份识别。 3.7有在建项目的总监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11日17时 4.2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庆阳市 ( /)“投标单位登录窗口”参与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3 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如需要纸质版,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注:首次在庆阳市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先在庆阳市 网( /)“投标单位登录”窗口登录如实录入企业信息,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在庆阳市 二楼大厅现场核对后,方可参与投标报名。(信息录入步骤:请阅读庆阳市 网企业信息库免费登记指南 。( /Html/NewsShow/News_8226_1.html)。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阳市 三楼第四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6.1 缴纳金额:¥3000.00元整(叁仟元整) 6.2 缴纳时间:2018年6月22日17时前 6.3缴纳方式:请各投标(竞买)人在完成报名后,登录庆阳市 网( )投标单位模块自行查询获取缴款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未从投标(竞买)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导致无效投标,有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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