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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刘渠至古庄滩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9    
核心提示:镇原县刘渠至古庄滩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镇原县刘渠至古庄滩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已由庆阳

镇原县刘渠至古庄滩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刘渠至古庄滩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已由庆阳市交通运输局以庆市交建【2018】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补助及镇原县自筹,项目业主为镇原县,招标人为镇原县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建设标准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标准:

镇原县刘渠至古庄滩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全线采用四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路线全长为9.8公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最大纵坡1.068%,最小平曲线半径70米。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0米。路面结构采用4厘米沥青混凝土(AC-13)面层+18厘米厚5%水泥稳定天然砂砾基层,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一Ⅱ级,路基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25。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6月25日;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11月25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合同段。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段号

建设里程

主要建设内容

备注

1

镇原县刘渠至古庄滩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

LG

9.8km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沥青混凝土路面

2.6、工程质量:合格

2.7、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在单位为其购买的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其中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并取得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3年公路施工经历。项目总工程师必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3年公路施工经历。(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有虚假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招标人使用电子设备进行身份识别。

3.6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导致招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负。

3.7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 活动的,由评标(评审) 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 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8年6  月 5  日至2018年 6  月 11  日 17 时

4.2、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庆阳市 网( /)“投标单位登录窗口”参与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

4.3、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如需要纸质版,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注:首次在庆阳市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先在庆阳市 网( /)“投标单位登录”窗口登录如实录入企业信息,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在庆阳市 二楼大厅现场核对后,方可参与投标报名。(信息录入步骤:请阅读庆阳市 网企业信息库免费登记指南 。( /Html/NewsShow/News_8226_1.html)。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阳市 第四开标大厅。

6.1.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到开标现场,并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2017年度社保证明参加开标会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缴纳金额:LG合同段120000.00元(拾贰万元整)。

7.2、缴纳时间:2018年  6月  22日 17 时前

7.3、缴纳方式:请各投标(竞买)人在完成报名后,登录庆阳市 网( )投标单位模块自行查询获取缴款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未从投标(竞买)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g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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