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取得《关于贵州威宁贵家营风电项目核准的通知》(黔能源新能[2012]161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1项目概况:贵家营风电场项目位于贵州省威宁县城西南部约23km,属双龙乡管辖。风电场海拔高度2560-2710m,占地面积约28k㎡。地理坐标为东经104°04'24",北纬26°47'19"。项目区进场道路与326国道连接,交通较为方便。
1.3.2招标范围:1、水土保持施工:包含但不限于风机区、交通道路区、集电线路区、施工临时设施区内的扰动范围,修建浆砌石挡墙、综合护坡、截排水沟、沉沙池、排水涵、场地清理及平整、覆土、撒播草种、种植乔灌木等工作。2、水保验收:按照贵州省水利厅要求通过水保验收,负责协调及会务工作。3、贵家营区域属于威宁县拟打造的省级风景名胜区,按照威宁县政府要求通过当地政府水保验收,负责协调及会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水土保持施工 |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市政公用、公路等专业之一的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 3、工程业绩:具有最近五年海拔2400米以上高原山区植被恢复施工经验及业绩,最终取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施工专项验收的业绩至少五个,需提供合同及专项验收通过文件 4、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工程质量无不良记录,工期无迟延记录;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因不诚信履约被国电集团、龙源集团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5、限制条件: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8、财务能力:有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可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证明(不低于50万元) 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2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8年06月06日 09:00至 2018年06月14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