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鹿城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指导工作劳务外包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
浙江鹿城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指导工作劳务外包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就鹿城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指导工作劳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数量(个)
服务期
采购预算(元)
简要规格描述
1
鹿城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指导工作劳务外包
1
1年
500000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谈判文件相关部分。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4、截至投标截止日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报名时须提交文件资料。
五、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止。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7日14:30分整;(以采购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