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供电局2018年食堂委托管理招标
清镇供电局2018年食堂委托管理招标
清镇供电局2018年食堂委托管理招标公开竞争性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及《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业务指导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清镇供电局2018年食堂委托管理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清镇供电局2018年食堂委托管理
1.3. 招标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阳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7. 招标服务单位:贵州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工期
项目建设单位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元)
备注
1
清镇供电局2018年食堂管理需求
1
清镇供电局2018年食堂管理需求
117
200
最高不得超过11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健全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5
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需求相适应的经营内容,包含:餐饮管理服务、饭堂管理、集体食堂管理、膳食管理等;
6
在检查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交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两个月内的,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业务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针对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8
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及南方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贵阳供电局等实施市场禁入的承包商;
9
投标单位应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备案。
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请于2018年06月01日00时00分00秒至2018年06月06日23时55分00秒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