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招标(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湖南盐业股份(以下简称“采购人/业主”)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
2、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湖南盐业食盐电子仿伪追溯系统
数 量:1批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个月。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采购主要内容:
具体供货范围和技术规格及相关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主要用途:根据《食品安全法》、《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16[25]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点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文件)精神,食盐生产和销售是涉及到公众健康及食品安全的大事,要加快建设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因此,为了落实食盐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保障食盐质量安全和食盐供应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于2018年完成食盐追溯系统建设,方便各级食盐监管部门、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批发企业及终端用户查询,保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社会职能的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软件开发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软件开发能力。
3.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项目当中同时投标。
3.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法律诉讼的书面声明。
3.5投标人须独立完成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一概不退。
5、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及招标文件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采购文件购买方式:(1)若为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或(2)若为银行转账购买,请将购买款项以投标人名义汇至湖南省招标指定账号内,同时,请附以下完整信息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我公司在收到完整信息后,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接收电子邮箱。
(1)潜在投标人名称: |
(5)招标文件接收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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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造商名称: |
(6)招标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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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rps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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