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广播电视台文化基础建设项目120米发射塔特许经营竞争性磋商招标
平原县广播电视台文化基础建设项目120米发射塔特许经营竞争性磋商招标
一、采购人:平原县广播电视台二、采购项目名称:平原县广播电视台文化基础建设项目120米发射塔特许经营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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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用途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平原县广播电视台文化基础建设项目120米发射塔特许经营二次
1宗
广播电视台文化基础建设项目120米发射塔特许经营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供应商在“信用”网()“信用山东”
5、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须同时查询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特许经营方式: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运营基础设施,期限届满移交政府。其中本项目建设运营期最长为20年。该项目总投资594.8万元,其中工程设备费用5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7.5万元,预备费17.3万元。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 2018年6月5日至 2018年6月12日(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