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城南关供热站燃气锅炉房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兰州西部投资咨询 受榆中县供热管理站委托对榆中县城南关供热站燃气锅炉房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采购及安装服务,并能提供及时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XB-YZGR(2018)-056
二、招标项目:榆中县城南关供热站燃气锅炉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
四、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采购内容: 冷凝燃气热水锅炉(锅炉本体、节能器、冷凝器、燃烧器、鼓风机、控制系统、阀门仪表、技术调试、运输) (具体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的合同后附设备采购清单)。 六、采购预算:160万 七、采购期限:30日历天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投标人如为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厂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原件,原件装订于正本内);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须提供2014年至2016年度或者2015年至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3个月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不满一年的新公司不提供财务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供应商应承诺在近三年(2015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投标人必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资质及能力,配备合理的管理组织机构,投标代理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得更换; 7、投标人近三年(指2015年4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或者中标通知书原件); 6、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装订于正本内; 11、投标人及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以往在参加榆中县供热管理站招标采购活动中未发生不良记录;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年06月07日~2018年06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获取招标文件的
3、报名时需携带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条)、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同类业绩证明、无行贿档案查询函、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原件、所属公司缴纳购买人本人的社保证明(以上证件需带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未提供者不予报名,报名完成后免费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十、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 2、获取招标文件的
十一、 开标时间及
1、开标时间: 2018年06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 2、开标
十二、其他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http:///Index.html)发布,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和,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