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二标段)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安阳市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
招标
1.招标条件
安阳市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已由汤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汤发改办[2017]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汤阴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汤阴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安阳市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阳市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
2.3项目编号:2018GC-081
2.5工程概况:项目范围为安阳市汤阴县长虹路北、西苏庄、杨村三个片区,改造区占地面积约1337.21亩(均为建设用地),共涉及居民2376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二标段:西苏庄片区房屋拆除;拆迁房屋及构筑物104296.29m2
三标段:杨村片区房屋拆除;拆迁房屋及构筑物125555.53m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件),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评标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备查)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要求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连续三个月(2018年1月份以来)(提供网上查询账号及密码和网上截图);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在施工合同存续期间的项目经理变更,需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8)48号文规定,并附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如未提供,一律按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处理。
3.4、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证(相关专业是指城建或建筑工程)(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和网上截图),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连续3个月(2018年1月份以来)(提供网上查询账号及密码和网上截图);
3.5、五大员要求:五大员应具有有效的上岗证,身份zheng复印件;
3.6、委托代理人要求:委托代理人提供有效的身份zheng复印件,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连续三个月(2018年1月份以来)(提供网上查询账号及密码和网上截图);
3.7、投标单位应承诺,施工中使用的所有施工机械气体排放应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格式自拟)
3.8、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以承诺书形式自行承诺。
3.9一个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投报3个标段,项目经理及拟投入管理人员可以重复,只能按照标段的先后顺序中1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在第1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面的该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文件将不在进行评审。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12日23时59分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8年6月27日9时00分。
请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务必先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与联系人取得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