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2018年无线主设备工程基站市电引入施工项目(第二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2018年无线主设备工程基站市电引入施工项目(第二次)集中采购,(招标编号:【FJZT-2018-0291】),招标人为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涉及2018-2020年度LTE无线主设备工程的AAU基站市电引入施工及电信自有站点管道敷设、电源抢修工程施工。
1.2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1.3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在厦门注册有分支机构,或有常驻办事机构(需提供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文件或用于办公的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产权方或承租方必须是投标人或投标人办事机构名称),若注册地不在厦门市或未设立分支机构或常驻办事机构的,需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设立的承诺函,并承诺向招标人提供分支机构或常驻办事机构设立的相关证明材料,未能在规定时间设立的,视为放弃中标。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1.5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2.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类似工程业绩定义:承接国内类似无线基站市电引入及路面立杆项目工程施工经验;
2)施工经验要求:不少于【1】年;
3)其他要求:投标人施工经验需提供相应的施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施工合同不计。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与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 品在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违反、企业廉政规定被招标人终止合作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1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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