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银行智慧停车项目-停车场系统与设备实施招标人为长沙银行股份,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慧停车项目-停车场系统与设备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长沙市办公厅关于《利用大数据缓解城市停车难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综合施策治理城市行车难、停车难问题,全面优化我市停车资产配置。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指示,在市交通投资集团制定智能停车信息化建设标准及建立智能停车信息平台的基础上,我行计划从金融机构的角度积极参与市交通投资集团的停车场及信息平台的建设,前期我部已与长沙湘行智慧交通科技(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旗下子公司)进行过多次对接,双方就产品、技术、商务方案进行了深入沟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我行负责“智慧停车”收费系统与停车设备的升级改造,包括停车场闸机出入口、计费、停车缴费支付、道闸系统、车辆检测器、车牌识别、剩余车位、现场可视对讲等功能。
目前该预算已通过审议,本次招标为停车场建设的设备与技术集成商的选定。
3.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入围五家厂商,获得五个年度的供货资格,在合作期内建设停车场时,可以选择入围厂商进行建设,厂商提供设备的质保等服务。
定点家数:五家(中标价格以入围单位价格低者执行)
定点期限:合同签订后五年
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将获得招标人五个年度内产品的供货资格。在入围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对机具外形及功能设计做局部调整;若招标人认为入围设备已不符合业务发展要求,有权在有效期内根据业务需要重新进行招标;若供应商的产品需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入围承诺),且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
同时,招标人不承诺在供货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4.2、投标人提供的停车管理软件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或软件著作权,能提供相关机构的认证证书。
4.3、投标人须具有10家以上停车场设备与系统的成功实施案例(需提供合作协议)。
4.4、投标人在长沙设立公司、、子公司或有经过备案的办事机构,且在长沙行政区域设立了售后服务团队。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招标(1305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3 任何未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 26 日09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