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YJCJXG-2018-024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框架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YJCJXG-2018-024
1.招标条件:
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框架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采购内容:车辆维修服务;
2.2服务期: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
2.3维修地点:鄂尔多斯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4包件划分及入围服务供应商数量:本项目共划分为7个包件;
序号 |
包件名称 |
入围数量 |
确定方式 |
1 |
包件1(东胜地区车辆维修服务) |
3家 |
由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 |
2 |
包件2(伊旗、康巴什地区车辆维修服务) |
2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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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包件3(达旗地区车辆维修服务) |
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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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包件4(杭锦旗地区车辆维修服务) |
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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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包件5(乌审旗地区车辆维修服务) |
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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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包件6(鄂旗地区车辆维修服务) |
2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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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包件7(鄂前旗地区车辆维修服务) |
2家 |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汽车维修,汽车配件、轮胎、润滑油的销售等)、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有承担本次招标项目合同的能力;
3.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4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且证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经营场所:投标人须在所投包件地区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经营场所必须满足车辆出入及维修需要;(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或提供场地租赁证明或自有产权证书)
3.6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
3.7投标人在近三年(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国内设备材料招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3.8 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中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4.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4.4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4.5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6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材料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企业鲜公章予以确认,并装订成册。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5.1报名时间:2018年06月08日至2017年06月1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