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YGS-201804-WZ-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内江星原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威远安装分公司
资金来: 其它
内江星原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威远安装分公司
物资采购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WYGS-201804-WZ-01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内江星原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威远安装分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内江星原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威远安装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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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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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GS-201804-WZ-01 |
高低压电缆、预分支电缆等物资采购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所投产品须取得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被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9)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0)根据《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或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与查询告知函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查询告知函打印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查询内容至少涵盖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若未提供满足要求的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3)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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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WYGS-201804-WZ-01 项目名称:高低压电缆、预分支电缆等物资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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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近三年合同业绩 |
认证证书 |
生产许可证或检测合格证(入网许可证) |
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投标人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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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电力电缆 |
同等电压累计合同业绩不少于 300千米。 |
ISO9000 |
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颁发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
供应商应至少提供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10kV电力电缆型式试验报告。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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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力电缆 |
合同业绩不少于 300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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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附件(低压电缆预分支头)(电缆吊头) |
同电压等级合同业绩不少于500套。 |
ISO9000 |
供应商应提供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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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B: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代理商和制造商投标;代理商必须取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仅进口产品)的授权;
C:接受集成商投标(集成商应具有系统集成、整合及二次开发能力);
D:接受经销商投标,可以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经销商和代理商无需提供授权。
(2)供货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以发票或者用户证明交货时间为准)同类产品累计供货业绩,供货业绩不少于上表要求数量(或金额),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发票(交货用户证明)等,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括合同双方、合同标的物及数量等信息,交货用户证明应至少应包括交货物资名称,交货时间,交货数量等。如有行政许可的,供货业绩应在取得许可时间后方为有效。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提供代理商或制造商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均可(合同复印件还应包括合同标的物的制造商信息);接受集成商投标的,只能提供集成商的供货业绩;接受经销商投标的,只能提供经销商的供货业绩。
(3)认证证书:包括ISO9000认证证书等(提供的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的认证证书(进口产品仅需提供投标人的认证证书);对于接受集成商投标的,提供集成商的认证证书;对于接受经销商投标的,提供经销商的认证证书。
(4)许可证:包括生产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入网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入网许可证)、CCC认证(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CCC认证)等。
(5)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的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报告检测项目必须覆盖所投主要产品;报告包含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
(6)其他资格要求:提供本次招标提出的其他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所提供材料覆盖所投主要产品,真实有效并在有效期内。
重要提醒: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如合同复印件、发票或交货用户证明、证书、报告等),证明材料务必保证信息完整、字迹清晰,不要涂抹关键信息,因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规范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且不限于否决、扣分等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8年06月11日至2018年0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