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安定区2015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西岩新村片区一期广场景观浮雕制作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定西市安定区2015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西岩新村片区一期广场景观浮雕制作安装工程已由安发改项目办〔2016〕324号文批准实施,中鼎誉润工程咨询 甘肃 受定西市安定区凤城建设管理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内容
1.1 工程名称:定西市安定区2015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西岩新村片区一期广场景观浮雕制作安装工程
1.2 建设
1.3 建设规模:景观浮雕制作安装(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4 工程总投资:232万元 1.6 计划工期:工程计划于2018年07月10日开工,2018年11月07日完工,工期120日历天 1.7 招标范围: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或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1.8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一个标段,确定一家施工中标单位。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雕塑设计、制作能力的专业雕塑制作公司,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城市景观雕塑工程。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必须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地点 3.1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8年06月09日9时至2018年06月13日17时。 3.2获取招标文件
3.3开标时间和
3.4报名时携带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除外)、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除外)、开户许可证; 2)、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标前会议。 4.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
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