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郴州复烤厂设备物资中心关于质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LWCZ-2018CG003-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郴州复烤厂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92万元
1.招标条件
就其设备物资中心关于质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NLWCZ-2018CG003-2
2.2项目名称: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郴州复烤厂设备物资中心关于质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2.3项目地点:郴州市北湖区郴州大道1728号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实验室红外水分检测仪1台、烘箱1套、拉力机一台、撕裂度仪一台、切丝机一台、红外测温仪6台),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
2.6付款方式:合同中另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采购;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本项目接受设备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授权证明文件。
(6)近三年(从2015年 5月至今)投标人所签订(本次采购设备名称)销售合同不少于2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5)因特殊突发情况,经招标方与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可以终止招标流程。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从即日至2018年6月1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