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干河口北第二、桥湾第四风电场风电机组定检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6-3018)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6月11日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一、招标条件
华能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干河口北第二、桥湾第四风电场风电机组定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华能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华能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位于酒泉市瓜州县桥湾镇的桥湾第四风电场(201.5MW)和瓜州县城西北方约 40 公里的干河口北第二风电场(199.5MW),桥湾第四风电场安装 126 台风电机组,其中:安装 101 台华锐 SL1500/77 型 1.5MW 风电机组和 25 台海装 H93-2.0 型 2MW 风电机组,干河口北第二风电场安装 133 台东汽 FD77B/1500 型 1.5MW 风电机组;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干河口北第二、桥湾第四风电场风电机组定检项目进行采购。
三、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干河口北第二风电场项目范围:33 台风机发电机找中;33台风机齿轮箱滤芯更换,并清洁滤芯底盘;33 台风机塔筒爬梯等辅助设备的检修;133 台风机变桨、偏航齿轮油更换,133 台风机液压站油更换;133 台风机定检手册规定的其它项目(详见技术规范书)。
2)桥湾第四风电场项目范围:35 台风机发电机找中;35 台风机齿轮箱滤芯更换,并清洁滤芯底盘;35 台风机塔筒爬梯等辅助设备的检修;126 台风机定检手册规定的其它项目(详见技术规范书)。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流动资金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6)华能系统内中无不良履约记录和失信行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包含风机生产或组装或检修或安装或维修等相关经营范围,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近三年(2015 年 5 月至今)具有 200 台以上风电机组定检或维护的业绩,并提供业绩清单、合同复印件(首页、承包范围、盖章签字页)等信息。
3. 投标人必须确保现场定检维护人员每 5 万千瓦不少于 5 人标准,投标时须提供上述驻场人员及项目经理的名单及详细简历,除项目经理外其余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高处作业及电工作业资格证书。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6月11日10:00起至2018年6月22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6月11日9:00起至2018年6月18日17:00止,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3.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