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宁区人民医院翻建项目智能化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安宁区人民医院翻建项目智能化设计,项目业主为兰州市安宁区人民医院 ,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兰州恒基工程咨询 为本项目进行招标,并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
2、项目名称:兰州市安宁区人民医院翻建项目智能化设计 3、建设内容及规模:综合布线系统、机房工程、弱电综合管网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无线网络覆盖系统、综合安全防范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医疗信息发布与查询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公共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医护患呼叫对讲系统、导诊排队叫号系统、ICU探视对讲系统、子母钟系统、手术示教系统、婴儿防盗系统、远程医疗会诊系统、楼宇自动化控制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综合能源管理系统、智能化集成管理系统(IBMS)。 4、建设
5、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拨款 6、服务周期:设计60日历天(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7、总投资额:约1570万元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应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工程类高级(含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5月至今)内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 3、投标人近 3 年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年至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效资格证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18年3月至2018年5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为准,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者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6、省外企业需按甘建设[2016]5号文要求办理进甘备案手续;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与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四、报名及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http:///) 发布 2、本项目招标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