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8-06-30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免爬器采购招标人为华能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免爬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位于酒泉市瓜州县桥湾镇的桥湾第四风电场(201.5MW)和瓜州县城西北方约40公里的干河口北第二风电场(199.5MW),桥湾第四风电场安装126台风电机组,其中:安装101台华锐SL1500/77 型1.5MW风电机组和25台海装H93-2.0型2MW风电机组,干河口第二风电场安装133台东汽FD77B/1500型1.5MW风电机组。
本次招标分1个标段,内容包括:
序号 |
物 资 名 称 |
规 格 型 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通用起重机\免爬器\120KG\MPQ-120 |
见技术文件要求 |
台 |
30 |
含安装 |
(2)供货并安装免爬器。
(3)新装免爬器性能测试、调试运行正常。
(4)原钢丝绳防坠系统保持不动,根据助爬器导轨安装需求适当调整位置。
(5)已拆除相关部件运至发包方指定位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为华能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具备自主研发、生产、维护和培训能力,投标产品应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
(3)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包括“免爬器”产品,投标产品必须通过欧盟CE安全认证。
(4)须具备有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工厂生产能力证书及产品试验合格证书;投标产品必须具备经过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
3.2.2业绩要求:应具有设计、制造风电行业相关升降设备的能力、经验和运行业绩,应有至少3年风电行业升降设备及相关产品供货经验(合计不少于200台),投标产品在风机塔筒实际运行至少2年(附业绩证明材料)。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否。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6月12日10:00起至2018年6月18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