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金三、社保系统、税源辅助日常运维服务(2018年)项目招标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金三、社保系统、税源辅助日常运维服务(2018年)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GPCGD18C069FG069F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612_100861412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资金来源:其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8C069FG069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金三、社保系统、税源辅助日常运维服务(2018年)项目
三、采购预算:135万元;
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6月12日起至2018年6月20日期间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