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拟建的深圳机场 T4 航站区位于已有的 T3 航站楼北侧, 由 T4 航站楼主体、 卫星厅及配套设施如联络道、 滑行道、 停机坪、 建筑区、 物流仓储区等组成, 总占地面积约 430 万平米。T4 航站区软基处理工程 7 标段位于机场一跑道、 停机坪和二跑道与 T4 航站区相邻地带, 该地带软基处理施工受民航不停航施工管理规定的限制。软基处理总面积为 31.67 万平米,施工工期共72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实际批准进场日期起计。合同总价为57819.16万元。
2、招标范围:
深圳机场扩建工程T4航站区软基处理工程施工用袋装水泥。
3、采购数量:
招标采购水泥的规格、数量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品种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袋装水泥 |
P.O42.5R |
吨 |
7990 |
执行国家标准 |
套壳料浇筑 |
|
2 |
袋装水泥 |
P.C32.5R |
吨 |
10 |
执行国家标准 |
套壳料浇筑 |
|
合计 |
8000 |
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工程实际需求供应为准,卖方不得以供应过程中水泥的增加或减少对买方断供或调高单价。
2)、卖方需负责将水泥运抵买方项目部指定地点,卸车由卖方负责。
4、供货时间:从2018年6月开始,暂定2020年3月工程完工时结束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提供的月/批次材料计划表中所列交货期限为准。
5、供货地点: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机场扩建工程T4航站区软基处理工程7标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见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年生产能力100万吨(含)以上;其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的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含)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供货业绩要求:2015年至今期间具有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机场、水利水电、高速公路等)同类产品供应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扫描件);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驱逐,也不应在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5、投标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6、财务状况:有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7、投标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并支付招标文件费的,请在上述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