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受柳州钢铁股份的委托,现对转炉厂增加160t铁水罐、钢水罐和120t钢水罐工程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转炉厂增加160t铁水罐、钢水罐和120t钢水罐工程等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CLGG2018001
2、采购内容
转炉厂120t钢水罐2件,160t钢水罐2个,160t铁水罐8个;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设备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货物的能力(需提供加工制造设备装备情况清单),且近5年(2013年到2017年)在大型冶金行业至少有6套及以上招标货物供货业绩合同(必须附说明及合同书等)。
3.5 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近3年(2015年到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供货。
3.6 不接受曾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因供货履约问题被柳钢终止合格供方资格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8年6月15日起至2018年6月22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4.2 发售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柳州,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柳州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柳州支行
银行账号:553010100100767422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于2018年7月5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六楼会议室,2018年7月5日9时3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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