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界城镇苏一村土地(占补平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峰峰矿区界城镇苏一村土地(占补平衡)项目已由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峰审批发【2018】42号批准,以峰审批招标核字【2018】20号招标方案核准,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峰峰矿区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北银鑫招标代理 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苏一村。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标志牌等工程。
2.2建设
2.3质量标准:按照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质量标准为合格。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7项目投资金额:35.3652万元。
2.8资金情况: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且无中标待建工程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时间为10年,企业成立不足10年的以企业成立之日起查询)且查询结果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投标无效。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现金缴纳)。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6月19日9时00分至2018年6月23日17时00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0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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