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枢纽站周边综合工程第三方监控量测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1-1262302431616022XQ-20180514-001076-0
兰州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枢纽站周边综合工程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兰发改【2017】213号),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 , 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兰州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枢纽站周边综合工程第三方监控量测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兰州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枢纽站周边综合工程第三方监控量测项目(二次)
1.2项目业主:兰州市轨道交通
1.3建设
1.4工程概况:
兰州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枢纽站周边综合工程,东起平凉路,西至金昌路,北起广场主席观礼台,南至广场南路,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东方红广场地下空间改扩建和广场地面绿地、铺装、照明升级,增加商业及停车位。
1.5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1.6计划工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结束。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8本工程投资额:8.7亿元
二、招标范围:
兰州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综合工程第三方监控量测工程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周边环境对象监控量测,含建(构)筑物沉降、建(构)筑物倾斜、地下管线沉降及差异沉降、道路及地表沉降、道床(路基)沉降、轨道几何形位、地下水位等项目;
(2)围护结构体系监控量测,包括围护结构桩(墙)顶水平位移、围护结构桩(墙)顶沉降、围护结构桩(墙)体变形、支撑轴力、锚杆拉力监控量测等项目;
(3)复核导线高程测量;
(4)审查施工方施工监控量测方案、对施工监控量测进行复核;
在施工过程中对东方红广场枢纽站周边综合工程和毗邻施工区域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管线等按照施工图和地铁规范要求制定详细监控量测计划进行监控量测并采取措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证书或测绘局颁发的测绘(业务范围涵盖工程测量)乙级资质证书;
3.3投标人自2013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单独承担的同类市政公用工程监控量测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3.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测量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近五年完成至少1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单独承担的同类市政公用工程监控量测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需同时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18年3月-2018年5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5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或(2015年-2017年)合法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合法的财务报告及近3个月(2018年3月-2018年5月)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6投标人必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7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 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 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2日00时00分至2018年6月27日00时00分,在甘肃省 网( .cn),轨道交通网( ),兰州轨道交通网( /)同时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