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国电集团已经批准。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对现有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修缮、翻新、日常修缮工作等;日常运行管理中需增加的零星土建工程项目。
1.4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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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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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厂构建筑物及设施日常修理修缮(两年)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五年内须至少具有国内两个火力发电厂土建施工合同业绩(需体现每个业绩合同价不低于100万元。 5、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4.1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1.4.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1.4.3
1.4.4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1.4.5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8年06月25日 09:00至 2018年07月03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