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金钟镇大庄村上社至前社村庄内防洪护岸修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编号:TZDXGC-18062
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县金钟镇大庄村上社至前社村庄内防洪护岸修建工程已由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漳发改﹝2018﹞19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漳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招标人为漳县金钟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建设
3.2 工程规模:新建防洪护岸总长度为2.5km(其中:左岸1.25km,右岸1.25km),包括新建I型护岸(地面以上墙高2.5m)长560m,新建Ⅱ型护岸(地面以上墙高3m)长1940m,在村内人口密集段护岸上砌筑防护城墙400m。 注: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3 招标范围:经批复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3.4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分为一个合同段。 3.5 计划工期: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10月14日,共90日历天。 3.6 工程质量:合格。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持有相应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规定,凡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6月23日至2018年6月27日。 5.2 获取方法:定西市安定区阳光馨苑A区13号楼803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13日09时00分; 地点:定西市安定区陇西路创新大厦16楼第一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定西市漳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