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鸡文理学院供暖设备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受宝鸡文理学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宝鸡文理学院供暖设备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文理学院供暖设备安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
三、采购人名称:宝鸡文理学院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
联系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暖气改造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851,392.81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截图; 5、外地企业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登记的基本信息界面截图,要求字迹清晰可辨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7月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 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 3、文件售价:伍佰元整(人民币)/套,售后不退,文件不邮购。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和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