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聚达发电#8机组动力蓄电池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交货期
1.1项目概况
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机组动力蓄电池更换项目位于达拉特旗内。
1.2 招标范围
供方应提供满足本规范书要求所必须的硬件和各项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2.1 由于是设备改造,供方负责拆除旧的蓄电池,并放到需方指定地方。
1.2.2 供方负责提供蓄电池及安装附件,并负责安装新的蓄电池
1.2.3 供方负责新安装蓄电池的充放电试验。
1.2.4 厂家发货时必须将蓄电池完好无损的送到安装指定位置
1.2.5 提供蓄电池技术资料,和蓄电池的充放电实验记录。
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
1.3供货、施工调试周期
交货日期:从定标之日起1个月。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具有生产许可证(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国家要求生产许可证的产品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的区域唯一授权代理商)。
2.2.2投标单位需提供三体系认证证书。
2.2.3提供近三年内300MW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业绩不少于5份;
2.2.4授权代理人必须提供本企业缴纳的职工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局公章的缴费证明或有效的缴费花名册);
2.2.5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06月27日9:00起至2018年07月3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必须提供本企业缴纳的职工社保证明扫描件、一般纳税人证明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详见公告2.2 的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6.1.1支付方式:仅支持线下电汇支付,系统不支持其他购买方式,否则将无法下载标书。
3.6.1.2招标文件费: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