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厂址西北向距潮阳区约8km,东北向距离汕头市中心区约23km(经深汕高速公路)。厂址三面环山,东南向临海,北距汕头市23km。电厂总规划容量为6×1000MW 机组,其中一期规划容量为4×1000MW 机组,本项目机组容量为2×1036MW,已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本工程三大主机采用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产品,汽轮机为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四缸、冲动凝汽器式。汽轮机主蒸汽压力为30MPa,主、再热蒸汽温度为620℃,低压缸排气背压为9.6kpa;最终给水温度为302.9℃。
2、招标范围:旁胶\BLHN-4014\耐磨橡胶 300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种品牌的产品只接受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同时具备条件的,以先报名者为准;如生产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商报名。。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15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3个及以上电厂或码头或煤矿项目不同用户的旁胶供货业绩(或投标人提供的品牌业绩)。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6月27日9时起至2018年7月3日17时止(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