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程规模:按照国家能源局【2015】36号文《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的相关要求,采用主动防护,综合监控等安全手段,对风电场网络系统进行安全防护建设工作,建设工作满足网络、业务、监测等多方面的安全要求。围绕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在集控中心内部以及风电场侧部署安全监测装置,对集控中心内的网络安全监测装置以及所辖电厂部署的网络安全监测装置产生的告警信息进行集中监视和事后审计,同时配合部署入侵检测设备、运维管控装置(堡垒机) 以及主机安全防护软件等措施建立一整套完整的风电二次安防系统。
4、招标范围:
主要招标范围如下:建设集控中心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1套,风电场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10套。
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5、工期及交货期:
工期:2018年8月25日至2018年12月31日(暂定)。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6.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6.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该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2)投标企业已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企业具有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其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企业如是代理商必须有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其代理的防火墙、入侵检测产品的原厂商应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二级资质,其证书在有效期内;具备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应急处理一级资质,其证书在有效期内;具备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一级资质,其证书在有效期内。
(5)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6)投标选用的“网络安全管理平台产品”的原厂商应具备国家电网省级调度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实施经验,并能提供至少1个电网用户的证明材料。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7.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