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18年管理用车及高空作业车(海伦哲牌)维修项目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共计20辆车(13辆小轿车、7辆高空作业车)维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非本国供应商参与投标。
|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 第1包 | 其他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共计20辆车(13辆小轿车、7辆高空作业车)维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23.5 |
三、项目预算
23.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本项目不接受非本国供应商参与投标。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二类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提供2016或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5.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7.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需提供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合格供应商截图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07-02到 2018-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