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肥乡开发区东环路(309国道-团结路)道路工程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肥乡开发区东环路(309国道-团结路)道路工程监理已由邯郸市肥乡区发展改革局以肥发改审批[2017]11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邯郸市肥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实施
2.2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3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项目为道路全长1164米,红线宽度30米,实施内容为雨水、道路硬化及照明工程
2.4项目投资:本招标项目投资估算价为24.6万元。
2.5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6质量标准:合格。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得存在犯罪记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07月03日17时00分,下载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8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售价300元,由投标人在开标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25日15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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