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能力的国内企业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政策性银行贷款。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EPC标段、1个监理标段。
2.6招标范围:
EPC标段:负责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勘察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勘察、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含供配电工程验收规范要求必须配置的消防器材及相关工具、材料、安全围栏)、运输及储存、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验及试运行直至验收最终交付生产、以及在质保期内负责设备及材料的消耗等全过程的工作等,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监理标段: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2.8 工期要求:
EPC标段: 100日历天
监理标段:本工程施工及保修的全过程监理。
2.9 免费质保期: 光伏组件不低于10年,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5年。电站质保期自光伏电站验收合格并网发电日开始计算,整站质保1年。
2.10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为25年,运营期开始之日以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时间为准。质保期内免费维护一年,运营维护则另行签订运营维护协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标段: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1.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 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须具有至少一项单个县总容量大于25MW(含25MW)光伏电站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1.6 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7本项目不接受被责令停业、停产、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的企业参与投标申请;不接受集团公司、总公司(工程局)及其子公司各以独立人身份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的投标申请;
3.1.8投标人承诺选用一线品牌设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书。
3.2 监理标段:
3.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
3.4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投标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所递交投标文件将做无效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18年7月 04 日至 2018年 7 月 10 日8:00-17:30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戴工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865824102
邮箱地址:1360568151@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36056815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