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供货周期:接到订单后10日内供货到业主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1.3 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产生一名;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1.4 本项目参选最高限价为<25.3万元(含税价)。参选人报价金额不得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参选处理。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3信誉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参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参选均无效。
2.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