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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五分局广州市黄埔区深涌流域等黑臭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钢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05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五分局广州市黄埔区深涌流域等黑臭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钢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五分局广州市黄埔区深涌流域等黑臭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钢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18153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钢材材料,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深涌流域等黑臭河涌综合整治项目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州市东部黄埔区,东至东江与东莞市麻涌镇相望;东北部与增城区新塘镇接壤,南部临珠江与番禺区相邻;西部与天河区、白云区相连,北部与从化区毗邻。项目施工范围(沙涌、沙步涌流域)北抵广深沿海高速,南至广州保税区,西临开发大道,东依南岗社区;片区三(细陂河、牛屎圳、金紫涌流域)北至永和大道,西至开创大道,南至东江,东至黄埔区与增城区区界。主要建设内容:管网完善工程、景观提升工程、清淤工程、堤岸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内涝治理工程、河道治理。本次招标所涉及的钢筋将用于该工程施工使用。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深涌流域等黑臭河涌综合整治项目主体工程项目部所需钢材。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热轧光圆钢筋

(高线)

HPB300 Φ6.5

50

广州市黄浦区深涌流域等黑臭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工地

热轧光圆钢筋

(高线)

HPB300Φ8

100

热轧光圆钢筋

(高线)

HPB300Φ10

100

热轧光圆钢筋

HPB300Φ12

100

热轧光圆钢筋

(高线)

HPB300Φ14

100

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HRB400EΦ10

100

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HRB400EΦ12

300

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HRB400EΦ14

200

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HRB400EΦ16

150

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HRB400EΦ18

170

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HRB400EΦ20

100

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HRB400EΦ22

100

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HRB400EΦ25

100

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HRB400EΦ28

50

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HRB400EΦ32

50

合计

 

1770

 

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黄埔项目工程施工现场。

技术要求:《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直条定尺9-12米,螺纹钢、圆钢直条按国家标准理论重量检尺计算。盘条、盘螺按过磅计重。

钢筋品牌为:广钢、柳钢、韶钢、武钢、宝钢、首钢、鞍钢投标人在报价时须明确。

说明:
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合同工期预计12个月,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交货。
5、交货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黄埔项目工程工地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6.1直条带肋和热轧光圆钢筋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规定的钢筋技术要求。
6.2热轧光圆钢筋的检验及试验应满足以下标准:GB1499.1-2008、GB1499.2-2007。
6.3以上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根据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及施工要求,本次招标钢材品牌为广钢、柳钢、韶钢、武钢、宝钢、首钢、鞍钢。
4、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建设工程供货业绩,在近1年内的钢材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应具有钢材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5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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