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凹凸棒石产业园区道路工程
施工监理及中心试验室招标公告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交易编号:ZJA18070603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泽县凹凸棒石产业园区道路工程已由临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临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泽县凹凸棒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发改字[2018]35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 已由临泽县交通运输局以临交发〔2018〕15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临泽县县乡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临泽县县乡公路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及中心试验室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地点位于临泽县凹凸棒石产业园区,总里程5.315km。其中纬三路路线长1.221km,路基路宽度25.0m(机动车道、人行道及绿化带),纬六路路线长2.049km,路基路宽度28.0m(机动车道、人行道及绿化带),经二路路线长1.055km,路基宽度均为26.0m(机动车道、人行道及绿化带)、经三路路线长0.989km,路基宽度均为26.0m(机动车道、人行道及绿化带)。
2.2 计划服务周期:104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1)上述招标项目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提供招标项目工程在质量、安全、合同、进度、费用等方面的施工监理服务,包括路基、路面、绿化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配套工程;交、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相关监理服务;包括上述工程可能发生的变更和因施工上述工程所必须完成的其他附带工作的监理。施工监理全线设置二级监理机构。(2)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绿化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配套工程的常规试验及检测工作;配合招标人进行交、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管理及对合同工程展开试验检测工作,并对总承包人及施工检测人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质量控制管理,不涉及第三方检测及交、竣工检测内容;参与招标人对中标人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工作。共设1个施工监理标段,1个中心试验室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备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具备良好的经验、业绩和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称和与该中相应完全一致。
3.1.2中心试验室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限期内;具备良好的经验、业绩和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3.2业绩要求
3.2.1施工监理标段:近三年(2015年1月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施工(新建或改扩建)监理合同业绩,且累计里程不小于10km。
3.2.2中心试验室标段:近三年(2015年1月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中心试验室合同段的检测任务,且累计里程不少于10km。
3.3主要人员要求
3.3.1施工监理标段: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一条二级及以上公路且累计里程不少于6km施工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从事监理工作五年以上。
3.3.2中心试验室标段:中心试验室主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担任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土建工程的中心试验室主任,5年以上相关试验检测工作经验。
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担任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土建工程的中心试验室技术负责人,5年以上相关试验检测工作经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在甘肃省2017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C和D的单位企业及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企业(在处罚有效期内),谢绝参与本次投标。
初次进入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活动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执行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印发<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及<甘肃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甘交公路[2015]92号)相关规定。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谢绝参与本次投标。
3.8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9 凡是进入张掖市 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8年07月07日00:00点至2018年07月11日23:59点登陆《张掖市 网站》(http:// )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n × 24小时,n≧5为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4.2凡是拟参与张掖市 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张掖市 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g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