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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电二公司贵州四辅安龙皮带秤及校验装置(锅炉10)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郑重声明:本信息仅在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公布,其他任何网站的转载均为非法。招标公告能建东电二公司就清水河工业园自备热电联产动
郑重声明:本信息仅在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公布,其他任何网站的转载均为非法。
招标公告
能建东电二公司就清水河工业园自备热电联产动力车间储煤场技改项目所需的(电子汽车衡)进行招标采购,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供应商,可通过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网址:ec.ceec.net.cn)进行报名,参与投标。
1、招标概况
(1)项目概况:清水河工业园自备热电联产动力车间储煤场技改项目
(2)项目地址:贵州兴义清水河工业园
(3)招标范围:
2、付款方式
合同设备款的支付(1:6:2:1):
1.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卖方在提交金额为设备合同价格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6%)、设备合同价格10%的正式收据(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和由卖方开户银行开具的10%履约保函经审核无误后,买方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价格的10%作为预付款。
2.卖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设备(部组件)运到交货地点,并于到货后一个月内将合同设备的70%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7%可分期开具)和该套设备合同价格60%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装箱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提供给买方,买方在一个月内验明上述文件及清点合同设备无误后,支付设备合同价格的60%作为到货款。
3.机组经168小时满负荷考核后,若其间出现问题,则经卖方处理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卖方提交金额为设备合同价格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6%)、设备合同价格20%的正式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后,支付设备合同价格的20%。
4.剩余合同价格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买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卖方合同价格的10%。
质量要求:
(1)按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执行。
(2)按标准执行;无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和部颁标准的,按行业惯例或公认的企业标准执行。
3、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商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同时应具有该类货物供货的业绩。
(2)投标人必须具备该类货物销售经营的资质。
(3)投标人必须能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需提供相关文件进行证明。
(4)在能建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并成为能建东电二公司合格供应商。
如若不是我单位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后请将所需资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具体资料详见附件
4、资格评审方式
资格预审:供应商联系招标人,按照上述“资格要求”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给招标人,招标人组织评审,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购买标书,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通过汇款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待定元人民币,汇款到以下账户,将汇款凭证扫描件上传电子采购平台和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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