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告  公司  工程招标公告  服务  机组  集中  化工  钢球  神华  配电 

灌云县东部城区消防站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09     浏览:1    
核心提示:灌云县东部城区消防站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灌云县东部城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
  灌云县东部城区消防站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灌云县东部城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恒驰实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云县东部城区消防站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云县东王集乡后河村
2.工程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99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02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31507300101-BD-003 灌云县东部城区消防站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 室内基础、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室外管道、电缆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描述内容 3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灌云县东部城区消防站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1507300101-BD-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东部城区消防站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14]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恒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0KV配电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
2.1.2建设规模:起于10KV东方线杨集中学西环网间隔出线开关下桩头处,止于低压用电出线处;起于10KV云台线九年制学校东环网间隔出线开关下桩头处,止于低压用电出线处。
2.1.3合同估算价:1591460.25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包括将正式送电资料移交给用电单位)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 8月 1日,竣工日期: 2018年8月30日
2.1.5 其他: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室内基础、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室外管道、电缆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描述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两个及以上同类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④在本单位以外的同类其它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为由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水利、国土、绿化除外)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 2016 年7月6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17 年7月6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18年4月6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   年 /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号。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
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上传)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②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③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等)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④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
⑤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⑥本工程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7月6日 00时00分至2018年7月10日23时59分;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防骗提示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